民政事业服务中心经费
发布时间: 2020-05-21 ?????发布机构:民政局 ??????????字体:[大?中?小]
体裁分类:预算信息?????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文号:?????索引号:mzj/1590053371510
摘要
报告封面自评表
评价活动共性指标
自评表(续)
工作表 1: 报告封面
附件1 | |||||||
宁晋县部门工作活动(项目) | |||||||
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 |||||||
(2019年度) | |||||||
工作活动(项目)名称: | 民政事业服务中心经费 | ||||||
工作活动(项目)承担单位: | 民政事业服务中心 | (公章) | |||||
工作活动(项目)主管部门: | 民政局 | (公章) | |||||
组织方式:□财政部门 □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 |||||||
评价机构:□中介机构 □专家组 □项目单位评价组 | |||||||
评价类型:□预算申报前评价 □实施过程评价 □完成结果评价 | |||||||
年 月 日 |
工作表 2: 自评表
工作活动(项目)负责人 | 曹建峰 | 联系电话 | 5804476 | |||||||
财务负责人 | 康宝山 | 联系电话 | 5804476 | |||||||
单位地址 | 宁晋县尧台三村 | |||||||||
工作活动(项目)起止时间 | 计划开始:2019年1月 | 计划完成:2019年12月 | ||||||||
实际开始:2019年1月 | 实际完成: 2019年12月 | |||||||||
一、项目资金情况 | ||||||||||
以前年度资金(万元) | 本年度资金(评价项目的资金使用年度) | |||||||||
预算安排 (万元) | 实际到位金额 (到达项目单位) | 实际支出金额 (项目单位支出) | 结余金额 (万元) | |||||||
合计 | ||||||||||
中央财政资金 | ||||||||||
省财政资金 | ||||||||||
县财政资金 | 150 | 150 | 149.91 | 0.09 | ||||||
其他财政资金 | ||||||||||
二、工作活动(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 ||||||||||
绩效目标 | 完成绩效目标情况及未完成的原因 | |||||||||
绩效目标 | 总目标 | 确保中心正常运转,及时发放职工工资,根据社保政策要求时限,及时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保金 | 职工工资已全额发放 | |||||||
年度目标 | 确保中心正常运转,及时发放职工工资,根据社保政策要求时限,及时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保金 | 职工工资已全额发放 | ||||||||
绩 效 指 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发放2019年职工工资,及时缴纳2019年社保金 | 职工工资已全额发放 | ||||||
质量指标 | 满足中心正常运转,激发职工工作积极性 | 已完成 | ||||||||
成本指标 | 按预算支付资金 | 未超预算 | ||||||||
时效指标 | 按月发放职工工资 | 按月发放 | ||||||||
效果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保障中心工作顺利进行,发挥职工工作积极性 | 保障了中心工作顺利进行,发挥调动了职工工作积极性 | |||||||
社会效益指标 | 确保了中心基本运转经费的需要,按时发放职工工资及时缴纳职工社保金,更好的激发在职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 98% | ||||||||
可持续发展效益指标 | 及时完成预算目标任务,中心运转正常 | 及时完成了预算目标任务,确保了中心运转正常 | ||||||||
入院院民满意度 | 入院院民对中心工作的满意程度(≥95%) | 已完成 |
工作表 3: 评价活动共性指标
三、宁晋县县级部门(单位)工作活动绩效评价共性指标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内容 | 评价标准 | 得分 |
“工作活动”设置(15) | 工作活动相关性 | 政策相关性 | 3 | 工作活动是否符合各级政府战略部署和发展规划,宏观政策、行业政策一致。 | 工作活动符合各级政府战略部署和发展规划,宏观政策、行业政策一致,得3分。 | 3 |
部门职责相关性 | 3 | 工作活动是否与部门职责、工作规划和重点工作相关。 | 工作活动与部门职责、工作规划和重点工作相关,得3分。 | 3 | ||
预算项目相关性 | 3 | 工作活动项下确定的预算项目是否合理,是否与工作活动密切相关;工作活动和项目预算安排是否合理。 | 工作活动项下确定的预算项目合理,与工作活动密切相关,得1分;工作活动和项目预算安排合理,得2分。 | 3 | ||
绩效目标、指标科学性 | 绩效目标设立科学性 | 3 | 工作活动是否有明确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是否与部门职责目标、部门年度工作目标一致,是否能体现工作活动的产出和效果。 | 工作活动有明确的绩效目标,得1分;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责目标、部门年度工作目标一致,得1分;绩效目标能体现工作活动的产出和效果,得1分。 | 3 | |
绩效指标设立科学性 | 3 | 工作活动是否有明确的绩效指标,指标设置是否能准确反映活动目标完成情况,是否细化量化,是否可衡量。 | 绩效指标设置能准确反映活动目标完成情况,得2分;细化量化,可衡量,得1分。 | 3 | ||
“工作活动”管理(25) | 财务管理规范性 | 资金拨付情况 | 4 | 实际拨付资金占预算安排资金的比例。 | 资金没有足额到位,资金到位率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分值的10%,到位率小于等于90%得0分 | 4 |
资金支出进度 | 4 | 资金是否按照规定(计划)的时间进度要求拨付或下达 | 支出进度每落后一个时间节点要求,扣分值的25%,扣完为止。 | 4 | ||
资金使用规范性 | 7 | 资金拨付手续是否完整,是否符合预算和国库管理有关规定;资金使用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管理办法规定。 | 资金拨付手续完整,符合预算和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得3分;资金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得4分。 | 7 | ||
工作活动实施保障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6 | 部门制定的实施方案、管理制度和措施(包括财务制度)是否明确、清晰、具有可操作性,能否保障工作活动顺利实施。 | 部门制定了实施方案、管理制度和措施(包括财务制度),得3分;各项方案和制度措施明确、清晰、具有可操作性,得3分。 | 6 | |
过程控制有效性 | 4 | 保障工作活动实施、资金安全的各项制度措施是否得到有效落实,是否有风险应对措施。 | 保障工作活动实施、资金安全的各项制度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得2分,有风险应对措施,得2分。 | 4 | ||
“工作活动”产出(25) | 工作活动产出数量完成率 | 产出一数量完成率 | 7 | 反映工作活动设定目标的完成程度,由评价工作组结合被评价工作活动产出指标设置情况及业务情况进行细化,各项产出逐一评价,逐一确定分值。 | 根据工作活动和具体产出指标设定每一项产出数量完成率的分值。完成率为100%的,得该项产出分值的满分;完成率为90%至100%的,得该项产出分值的90%;完成率为80%至90%的,得该项产出分值的80%;完成率为70%至80%的,得该项产出分值的60%:完成率低于70%的,不得分。 | 3 |
产出二数量完成率 | 4 | |||||
…… | ||||||
工作活动产出质量达标率 | 产出一质量达标率 | 7 | 反映工作活动的产出是否达到预期质量标准。由评价工作组结合被评价工作活动产出指标设置情况及业务情况进行细化。 | 根据工作活动和具体产出指标设定每一项产出质量达标率的分值。达标率为100%的,得该项产出分值的满分;达标率为90%至100%的,得该项产出分值的90%;达标率为80%至90%的,得该项产出分值的80%;达标率为70%至80%的,得该项产出分值的60%:达标率低于70%的,不得分。 | 3 | |
产出二质量达标率 | 4 | |||||
…… | ||||||
工作活动产出完成及时性 | 工作活动产出完成及时性 | 6 | 反映工作活动产出目标实现的及时程度。 | 规定时间内完成的,得满分,未按时完成的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酌情扣分。 | 6 | |
项目完成率 | 项目完成率 | 5 | 已完成的预算项目个数与即定预算项目个数的比率,用以反映该工作活动下的预算项目完成情况。 | 预算项目全部完成的得满分,未按时完成的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扣分。 | 5 | |
“工作活动”效果(35) | 经济效益 | 根据具体工作活动细化 | 9 | 评价该工作活动对当地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待细化(由评价组结合被评价工作活动绩效目标设置情况及业务情况进行细化)。 | 5 |
社会效益 | 9 | 评价该工作活动对当地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待细化(由评价组结合被评价工作活动绩效目标设置情况及业务情况进行细化)。 | 9 | ||
生态效益 | 9 | 评价该工作活动对当地自然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待细化(由评价组结合被评价工作活动绩效目标设置情况及业务情况进行细化)。 | 5 | ||
受益群体满意度 | 受益群体满意度 | 8 | 通过发放问卷进行社会调查,评价受益群体及相关群体对该项工作活动的认可程度。 | 待细化(由评价组结合被评价工作活动绩效目标设置情况及业务情况进行细化)。 | 8 | |
合计 | 100 | 92 | ||||
备注:如某项工作活动项下不涉及某个二级指标时,评价时请将该指标分值合理分摊到相应一级指标下的其他二级指标项下。 |
工作表 4: 自评表(续)
四、工作活动(项目)绩效评价结论 | ||||||||
工作活动(项目)绩效评价定级 优秀 √ 良好 □ 一般有效 □ 无效 □ 无法显示成效 □ | ||||||||
需要说明问题 | ||||||||
自评人员 | 姓名 | 职称/职务 | 工作单位 | 本人签字 | ||||
曹建峰 | 民政中心院长 | 民政中心 | ||||||
闫立进 | 民政中心会计 | 民政中心 | ||||||
魏贵卿 | 民政中心出纳 | 民政中心 | ||||||
填报人(签字): 评价组组长(签字): | ||||||||
年 月 日 | ||||||||
中介机构意见 | ||||||||
未聘请中介机构填: 无 | (公章) |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
(公章) |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宁晋县民政事业服务中心经费
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宁晋县民政事业服务中心是隶属宁晋县民政局下属的综合型社会福利事业单位,负责集中供养五保对象、孤老优抚对象、孤老退伍老军人战士、孤老伤残复员军人等,为他们提供饮食、衣服、医疗、住宿、丧葬等服务;弃婴、孤儿的供养和救助工作。
经县财政局批复,下达2019年预算资金共计150万元,用于宁晋县民政事业服务中心管理运行经费及人员保险、工资支出。
二、工作活动(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设定情况
确保中心正常运营、职工工资和人员保险支出等。
三、工作活动(项目)实施绩效管理情况及取得成绩
1、资金落实及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宁晋县财政局批复2019年资金150万元,实际拨付资金与预算相符,资金全部到位。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共支出149.91万元,结余0.09万元 ,财政平衡预算。
2、资金管理情况
我单位严格按照《宁晋县民政事业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使用资金,财务制度健全,资金使用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预算执行已全部完成,预算严格落实了责任体系,明确了专人专责。
3、组织项目实施情况
我单位专项资金均从2019年初计划实施,并于2019年底前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2019年所有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使用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
四、工作活动(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本单位按照开支标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对费用开支进行规范化、工作制度规范化,资金使用规范合理。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使用科目合理,程序合法,确保了资金使用顺利完成,圆满地完成了任务。
五、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我们将继续完善绩效评价指标量化体系,制定奖惩办法,加大责任问责力度,使财政资金得到合理分配、优化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进行时事迹效跟踪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