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水务局2023年第四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3-12-25 ?????发布机构:水务局 ??????????字体:[大?中?小]
体裁分类:事前公开(县直部门)?????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文号:?????索引号:swj/1703473898714
宁晋县水务局2023年第四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水资源最严格管理,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根据水务局“双随机、一公开”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及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随机抽查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3年第四次“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活动,具体如下:
一、检查范围
按照双随机抽查市场主体名录库抽取抽查对象。
二、检查时间
三、抽查类型及比例
抽查类型:定向抽查,比例:5%(按照企业信用风险等级差异化实施)
四、检查内容
根据企业生产建设项目性质,重点检查河道采砂监督检查;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利用堤顶兼做公路检查;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监督检查;河道管理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和有关活动监督检查等。
抽查步骤
(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抽取检查对象名单和执法检查人员,并分派至执法人员。
(二)参与抽查人员应依据职责分工,做好现场抽查前期准备,在规定时限内根据要求完成检查任务。
(三)执法人员根据现场及书面检查情况填写《市场主体综合检查随机抽查记录表》,做好检查督导工作,及时按有关规定处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六、抽查结果公示
抽查结果自抽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于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
七、工作要求
对在检查中发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能当场纠正的,告知企业直接予以纠正;需要限期改正的,提出整改要求,制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在整改期限届满后对企业实施复查;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处理;属于其他行政机关管辖的,应当依法移送其他具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抽查情况及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