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处罚卷宗
发布时间: 2024-11-12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大?中?小]
体裁分类:事后公开(行政处罚)?????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索引号:zrzyhghj/1731398776968
宏亮电缆有限公司未办理规划许可证等规划手续,建设位于宁晋县大曹庄管理区原农业三分公司该公司内的建筑项目,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对你(单位)作出以下处罚:
1:办理土地手续后完善规划手续。
2:处罚款195259.16(壹拾玖万伍仟贰佰伍拾玖元壹角陆分)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