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抗震减灾专项规划(2024-203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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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晋县抗震减灾专项规划(2024-2035年)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1条规划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bet36体育在线防震减灾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防震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加强灾害风险管理,强化灾害综合防范应对,着力加强抗震减灾工程建设,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要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的思想。
第2条规划目标
1、当遭遇相当于本地区地震烈度的地震影响时,城市生命线系统和重要设施基本正常,一般建设工程可能发生破坏但基本不影响城市整体功能,重要工矿企业能很快恢复生产或运营;
2、当遭受罕遇地震影响时,城市功能基本不瘫痪,要害系统、生命线系统和重要工程设施部
遭受严重破坏,无重大人员伤亡,不发生严重的次生灾害。
第3条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与《宁晋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规划范围保持一致。县域为宁晋县行政辖区。县域包括凤凰镇全域,宁北街道全域及换马店镇武家桥村、西村和楼底村村域,面积127.38平方千米。
第4条规划期限
近期为2024——2025年。
远期为2026——2035年。
第二章地震抗震性能评价
第5条城市用地抗震防灾类型分区
用地抗震类型分区以二类工作区为主。根据地形地貌特征、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及历史震害经验等因素,对场地进行了建设用地抗震综合评价。
综合叠加地质图及相关钻孔资料,根据图层剪切波速测试结果,场地图层等效剪切波速在250-500m/s之间,规划区土类型为中硬场地土,认定全区域工程地质情况较好,属于Ⅱ类场地。
1、规划区不存在岩体崩塌、开裂、滑坡和土体边坡失稳等造成的地震地质灾害问题。
2、规划区内存在沙土液化现象,存在地裂缝。
3、地面沉降:长期大量超采地下水是形成地面沉降的主要原因。
4、地震断裂带对临近地段的影响
(1)影响范围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规定,对于处于地震断裂两侧10km以内的结构,地震动参数应计入近场影响,5km以内宜乘以增大系数1.5,5km以外宜乘以不小于1.25的增大系数。
(2)处理措施
在建筑设计时,应考虑地震破裂带附近的地面运动强度放大效应,特别是对于处于发震断裂两侧10km以内的结构,需要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进行地震动参数的调整与控制。
在大地震发生时,应将汽车靠路边停车,管制区域禁止行驶,以避免妨碍避难疏散的人和紧急车辆的通行。
第7条抗震适宜性评价
规划建设用地大部分为适宜和有条件适宜建设用地,仅有少量受地震断裂带影响为不适宜,但不影响整体用地抗震能力。
不适宜建设用地主要受地震断裂带影响,该区域建设工程应完成岩土工程勘探和结果分析,采取必要的工程治理措施和加强措施。
第三章城市建筑抗震规划
第一章 第一节建筑抗震性能评价
通过对现状重点建筑调查分析,现状重点建筑抗震设防烈度按照Ⅶ度设防,不满足重点建筑应按照提高一度的设防标准要求。只有少数近年新建建筑达到Ⅷ度及以上的设防标准。
第9条中小学校建筑抗震性能评价
根据调查结果,宁晋县县域大多数中小学建筑属于砖混结构,位于凤凰镇、宁北街道、河渠镇、北河庄镇、大陆村镇、换马店镇、苏家庄镇、唐邱镇、北鱼乡、大曹庄镇按照抗震设防烈度Ⅶ度设防;位于耿庄桥镇、贾家口镇、四芝兰镇、侯口镇、纪昌庄镇、徐家桥镇、东汪镇、徐家河乡按抗震设防烈度Ⅷ度设防,不满足重点建筑应按照提高一度的设防标准进行设防的要求。只有少数新建学校建筑满足要求。
第二章 第二节建筑抗震规划要求
1、重点建筑抗震规划要求
严格按照《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对列入特殊设防类和重点设防类建筑进行建筑抗震质量控制,立即启动该部分建筑抗震设防性能评价,确定各建筑抗震设防能力,甄别加固建筑、拆除重建建筑类别,提高城市综合抗灾救灾能力。
2、中小学校抗震规划要求
从评价结果可以看出,县域内中小学校建筑多为砖混结构,位于凤凰镇、宁北街道、河渠镇、北河庄镇、大陆村镇、换马店镇、苏家庄镇、唐邱镇、北鱼乡、大曹庄镇按照抗震设防烈度Ⅶ度设防;位于耿庄桥镇、贾家口镇、四芝兰镇、侯口镇、纪昌庄镇、徐家桥镇、东汪镇、徐家河乡按抗震设防烈度Ⅷ度设防。
1、工程建设必须选择对抗震有利的建筑场地。在工程建设中应尽可能避开地质结构的断层(断裂带)和沙土液化区域。
2、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必须严格执行抗震设计施工验收规范等建筑法规。
3、建筑设计必须避免出现不规则平面和一层不要设计成廊柱式或玻璃橱窗式商店。
4、采用低层建筑物和先进的工程抗震技术是减少地震灾害的有效措施。
1、新建工程的选址定点必须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选择有利于抗震的场地条件,并根据工程需要和有关勘察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详细的勘察、试验,确定场地土质情况和性质。
2、新建建筑的抗震设计应严格执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的规定和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要求。
3、一般建筑物应符合位于凤凰镇、宁北街道、河渠镇、北河庄镇、大陆村镇、换马店镇、苏家庄镇、唐邱镇、北鱼乡、大曹庄镇抗震设防烈度Ⅶ度设防;耿庄桥镇、贾家口镇、四芝兰镇、侯口镇、纪昌庄镇、徐家桥镇、东汪镇、徐家河乡按抗震设防烈度Ⅷ度设防的要求。特别重要的建设工程,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4、重要建筑物及生命线工程,应按照《建筑物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要求,采取相应提高抗震能力的措施。
5、高度超过160m的高层建筑,应设置地震反应观测系统,建筑设计应留有观测仪器和线路的位置。
6、应严格执行国家的基本建设程序,强化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确保工程质量。
第三章 第三节建筑物抗震加固和改造策略
第13条对城市单体建筑物和区域震害预测的薄弱环节可以按以下原则采取抗震加固和改造的策略:
1、“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
2、“与宁晋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结合”原则。
3、“旧城改造与加固相结合”原则。
4、“以人为本”原则。
5、“政府支持,居民参与”原则。
第四章生命线系统抗震规划
第14条县域道路交通抗震规划
结合《宁晋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规划城市对外公路交通主要是青银高速公路、京武高速公路(宁晋段)、德晋高速公路、国道G515、国道G308。
主要出入口是青银高速的两个互通下道口。
对现状宁晋县域客运站进行提升,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重点设防类,虽现状客运站满足重点建筑物应提高一度设防标准要求,但客运站仍需进行加固改造。
将城市主干路作为震后抗震抢险救灾主干道。
新建桥梁按照抗震级别Ⅸ度以上的要求设防。
抢险救灾疏散通道两侧主要建筑进行限高,多层建筑退道路红线10M,高层建筑退道路红线15M,以防建筑物倒塌阻碍交通。
针对中心城区的地道桥、天桥等建筑物,由于地震可能导致地道桥和天桥的结构损伤或破坏,影响其结构的完整性和稳定性,因此在灾害发生时,应避免使用地道桥、天桥等建筑物,并同时提高地道桥、天桥的抗震设防标准。
县域范围内的桥梁等建筑物,在发现灾害时,同时也应避免在桥面路过,并将桥梁等建筑物提高一度设防标准。
第15条县域供水系统抗震规划
规划对新建给水系统的建(构)筑物、配水井、送水泵房、加氯间或氯库和作为运行中枢机构的控制室及水质化验室加强设防,使达到位于凤凰镇、宁北街道、河渠镇、北河庄镇、大陆村镇、换马店镇、苏家庄镇、唐邱镇、北鱼乡、大曹庄镇Ⅷ度烈度;位于耿庄桥镇、贾家口镇、四芝兰镇、侯口镇、纪昌庄镇、徐家桥镇、东汪镇、徐家河乡Ⅸ度烈度设防的要求。
结合城市供水现状和宁晋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及道路交通现状和道路交通抗震防灾规划,确定供水主干管网位置。供水主干管网沿主干路道路呈环状敷设,并增加阀门控制,便于遭受震害后分割、抢修。
第16条县域污水系统抗震规划
结合宁晋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保留现状6座污水处理厂,新建北部新区污水处理厂和宁晋县再生水厂,各乡镇至少规划一座污水处理站,其他农村社区污水则由小型一体化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规划新建重要建筑物和构筑物应根据位于凤凰镇、宁北街道、河渠镇、北河庄镇、大陆村镇、换马店镇、苏家庄镇、唐邱镇、北鱼乡、大曹庄镇按照抗震设防烈度Ⅶ度设防;位于耿庄桥镇、贾家口镇、四芝兰镇、侯口镇、纪昌庄镇、徐家桥镇、东汪镇、徐家河乡按抗震设防烈度Ⅷ度设防。
第17条县域供电系统抗震规划
结合宁晋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规划新建500千伏变电站一座,规划220千伏变电站5座,其中,保留现状高口站,增容现状宁晋站、户营站,新建宁晋南站和郝庄站;规划110千伏变电站21座,其中保留现状3座,增容现状8座,新建10座。同时保留刘路、九河光伏电站,规划对新建变电站主要建筑按照位于凤凰镇、宁北街道、河渠镇、北河庄镇、大陆村镇、换马店镇、苏家庄镇、唐邱镇、北鱼乡、大曹庄镇按照抗震设防烈度Ⅷ度设防;位于耿庄桥镇、贾家口镇、四芝兰镇、侯口镇、纪昌庄镇、徐家桥镇、东汪镇、徐家河乡按抗震设防烈度Ⅸ度设防。
10kv线路在城市主干道及城市重点地段采用地下电缆,以利城市景观和供电安全性。
规划对消防单位、医疗单位、供水单位、通信单位等重点单位和城市避难疏散场地,新建一套应急供电系统,供电线路采用埋地敷设方式,各个构筑物根据位于凤凰镇、宁北街道、河渠镇、北河庄镇、大陆村镇、换马店镇、苏家庄镇、唐邱镇、北鱼乡、大曹庄镇按照抗震设防烈度Ⅷ度设防;位于耿庄桥镇、贾家口镇、四芝兰镇、侯口镇、纪昌庄镇、徐家桥镇、东汪镇、徐家河乡按抗震设防烈度Ⅸ度设防,要求重点单位必须为双电源供电,必须具备自备电源。
第18条县域通信系统抗震规划
1、通信节点
通信关键节点,包括各通信服务单位数据处理中心,基站,机房,政府机关、抗震指挥中心、消防、供水、燃气、医疗系统以及各个避震疏散场所。
2、通信服务单位和通信设备
规划对现状位于凤凰镇、宁北街道、河渠镇、北河庄镇、大陆村镇、换马店镇、苏家庄镇、唐邱镇、北鱼乡、大曹庄镇不按照抗震设防烈度Ⅶ度设防;位于耿庄桥镇、贾家口镇、四芝兰镇、侯口镇、纪昌庄镇、徐家桥镇、东汪镇、徐家河乡不按照抗震设防烈度Ⅷ度设防要求的办公建筑和自建机房按照《电信设备安装抗震设计规范》(YD5059-2005)进行加固和改造。
3、通信线路
规划对现状架空敷设的管道尽量改造为地埋敷设。规划新架管线一律采用地埋敷设方式,以增强抗震性能。
4、应急通信
电信、联通、移动、邮电、有限电视等单位,应按照本规划的要求编制本部门的抗震防灾应急预案,制定抗震防灾措施,确保震时城市通信节点的通信畅通。
第19条县域燃气系统抗震规划
规划对宁晋县县域燃气厂的主厂房、贮气罐等主要建筑以及高压和次高压输配气管道等主要设施以及燃气储备站和各主要燃气厂站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和《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J116-2009)进行加固,提高其抗震能力。
新建的燃气厂房、设备和燃气管道应按位于凤凰镇、宁北街道、河渠镇、北河庄镇、大陆村镇、换马店镇、苏家庄镇、唐邱镇、北鱼乡、大曹庄镇抗震设防烈度Ⅶ度设防;位于耿庄桥镇、贾家口镇、四芝兰镇、侯口镇、纪昌庄镇、徐家桥镇、东汪镇、徐家河乡按抗震设防烈度Ⅷ度设防。新建主干管网选用抗震性能好的管材;逐步淘汰小管径刚性接口的管材,积极推广采用钢管或PE管,并采用抗震性好的柔性连接方式。
结合宁晋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盐穴地下储备库作为气源点,采用运输的方式运输到宁晋县县域储气站。
第20条县域供热系统抗震规划
结合宁晋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规划保留现状玉锋集团热电一厂、热电二厂和宁纺热电厂、中电投热电厂、三川化工供热站,新建三处地热供热站,新建的供热厂房、设备和管道应按位于凤凰镇、宁北街道、河渠镇、北河庄镇、大陆村镇、换马店镇、苏家庄镇、唐邱镇、北鱼乡、大曹庄镇抗震设防烈度Ⅷ度设防;位于耿庄桥镇、贾家口镇、四芝兰镇、侯口镇、纪昌庄镇、徐家桥镇、东汪镇、徐家河乡按抗震设防烈度Ⅸ度设防。供热管道穿越建(构)筑物的墙时,应采取适当的加固措施。供热管道应布置成多回路、环状管网,以便多向供应,方便抢修。
接口采用柔性接口。
规划地下管道在穿过公路和铁路以及闸门、井壁时,应使用套管和防震材料加以保护。
制定应急预案。
第21条县域医疗卫生系统抗震规划
规划提出充分利用县城内现有医疗卫生设施,积极培育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以街道、社居委为单位,全面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成为居民医疗卫生服务的基本网点。卫生服务人员以每500—1000居民配备1名卫生技术人员,以每2000个居民配备1名全科医生,并以居住区为单位配备必要的医疗设施。
规划新建医疗机构严格按照位于凤凰镇、宁北街道、河渠镇、北河庄镇、大陆村镇、换马店镇、苏家庄镇、唐邱镇、北鱼乡、大曹庄镇抗震设防烈度Ⅷ度设防;位于耿庄桥镇、贾家口镇、四芝兰镇、侯口镇、纪昌庄镇、徐家桥镇、东汪镇、徐家河乡按抗震设防烈度Ⅸ度设防。
医院部分建筑不满足抗震设防要求,规划对保留的医疗机构严格按照位于凤凰镇、宁北街道、河渠镇、北河庄镇、大陆村镇、换马店镇、苏家庄镇、唐邱镇、北鱼乡、大曹庄镇抗震设防烈度Ⅷ度设防;位于耿庄桥镇、贾家口镇、四芝兰镇、侯口镇、纪昌庄镇、徐家桥镇、东汪镇、徐家河乡按抗震设防烈度Ⅸ度设防,要求进行加固。
医院需配备各种药品、器械、交通工具、医用照明电源等,准备野外工作,整装待命;储备一定数量药品、器械,并定期上报药品、医疗器械、医用物资储备情况。
地震发生后,各医疗救护应急分队在接到指令后应紧急出动,在当地群众自救工作的基础上立即展开现场救治。
第22条县域消防系统抗震规划
规划城市消防用水由城市给水管网、天然水源和消防水池供给。充分利用河流等天然水源作为消防备用水源,建设取水台和加压设施。对县域高位水池、消火栓和消防水鹤进行抗震能力普查,强化消防设备抗震能力。
结合避震疏散场地的设置,规划中心城区共设置消防站6座,宁晋盐化工园区规划设置1座特勤消防站。各乡镇均需设置消防站或消防队。各村庄均设置消防值班室。消防站车库及其值班用房,抗震设防类别划为重点设防类,消防指挥中心按重点设防类进行设防。重点设防类建筑应按位于凤凰镇、宁北街道、河渠镇、北河庄镇、大陆村镇、换马店镇、苏家庄镇、唐邱镇、北鱼乡、大曹庄镇抗震设防烈度Ⅷ度设防;位于耿庄桥镇、贾家口镇、四芝兰镇、侯口镇、纪昌庄镇、徐家桥镇、东汪镇、徐家河乡按抗震设防烈度Ⅸ度设防。
规划消防车通道依托县域道路系统,由城乡各级道路、居民区和企事业单位内部道路、建筑物消防车通道以及用于自然或人工水源取水的消防车通道等组成。城市快速路和城市主干路作为消防通道的主体部分;城市次干路及居住区内部道路作为消防通道支网。特殊的建筑、场地、用地必须按规定设置环行消防通道。尽头式消防通道必须设回车道。
第23条粮食系统抗震规划
存储量不足的单位和仓库,必须存足粮食和食品,同时要具备自备电源,以保证震后食品生产和供应。
粮油系统指挥机关、粮食局办公大楼作为抗震防灾重要建筑,建议按Ⅷ度设防标准将其加固。
规划对建设年代较早的粮库、厂房进行抗震鉴定,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面粉厂、粮油食品公司的厂房和设备抗震能力达不到抗震要求必须对其进行加固。
第24条物资储备系统抗震规划
发改局、民政局、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供销合作社、粮食局等部门按照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规定储备抗震救灾物资,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和生产、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保障地震灾害应急工作所需生活救助物资、医疗器械和药品等的生产供应。
震时由民政局牵头接受各地区的物资支援,并第一时间发放到灾民手中;保证震时灾区速食方便食品、瓶装水、食盐等食品的供应。
保障震后物资运输通道的畅通。
第25条中心城区道路交通抗震规划
结合《宁晋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规划中心城区道路网系统采用方格网和环路相结合的形式,主干路网骨架为“一环五横七纵”。“一环”为沿中心城区外围形成的快速环状路网,由北环路、西环路、洨河路、南环路、宁纺路围合而成。“五横”为东西向五条城市主干路,分别为和平大街、友谊大街、晶龙街、天宝街和鼓楼街。“七纵”为南北向形成的七条主干路,分别为西华路、西仓路、新兴路、凤凰路、平安路、新建路和东阳路。
主要出入口是青银高速的两个互通下道口。
对现状宁晋县域客运站进行提升,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重点设防类,按抗震设防烈度Ⅷ度的要求进行加固改造。
将城市主干路作为震后抗震抢险救灾主干道。
新建桥梁按照抗震级别Ⅷ度以上的要求设防。
抢险救灾疏散通道两侧主要建筑进行限高,多层建筑退道路红线10M,高层建筑退道路红线15M,以防建筑物倒塌阻碍交通。
第26条中心城区供水系统抗震规划
扩建现状南水北调地表水厂,供水能力达到4.5万m³/d。
城市用水主要指维系人类基本的生产生活所涉及的工业用水、生活用水、医疗机构用水、消防用水等,但大震来袭后绝大多数的工业生产部门已停止生产,而此时主要的用水就是生活用水,医疗机构用水以及消防用水。
规划对新建给水系统的建(构)筑物、配水井、送水泵房、加氯间或氯库和作为运行中枢机构的控制室及水质化验室加强设防,使达到Ⅷ度的抗震烈度。
结合城市供水现状和宁晋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及道路交通现状和道路交通抗震防灾规划,确定供水主干管网位置。供水主干管网沿主干路道路呈环状敷设,并增加阀门控制,便于遭受震害后分割、抢修。
建议组织进行专门的研究,建立相关模型,对供水建构筑物和供水管网系统进行抗震预测,并对各个供水管段进行可靠度分析,针对实际结果进行加固和改造。
第27条中心城区污水系统抗震规划
结合宁晋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规划4座污水处理厂,保留现状碧源污水厂,扩建西城污水厂和东城污水厂,新建北部新区污水处理厂。
设备加固:为了防止建筑物倒塌而砸坏设备,对所有一、二级泵房机泵及其阀门按抗震要求进行加固。对其他设备要充分考虑到震后可能发生的破坏,制定防御措施。
管网加固:采用柔性接口,对原有老管道,要逐步进行更换改造,以适应抗震需要。
第28条中心城区供电系统抗震规划
规划对现有的变电站的建筑物全部根据《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J116-2009)》进行加固。
结合宁晋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规划220千伏变电站2座,其中在用地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增容现状220千伏宁晋站,新建220千伏郝庄站;规划110千伏变电站6座,其中在用地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增容现状110千伏凤凰站和110千伏中曹站,保留现状高开站和天宝站,新建宁纺站、大健康站,规划对新建变电站主要建筑按照八级的标准进行抗震设防。
10kv线路在城市主干道及城市重点地段采用地下电缆,以利城市景观和供电安全性。
规划对消防单位、医疗单位、供水单位、通信单位等重点单位和城市避难疏散场地,新建一套应急供电系统,供电线路采用埋地敷设方式,各个构筑物按Ⅷ度进行设防。要求重点单位必须为双电源供电,必须具备自备电源。
电缆管沟的建设应满足抗震要求。
第29条中心城区通信系统抗震规划
1、总体要求
保留中心城区内现状移动、联通、电信、邮政局所、处理中心、广电中心等设施。
2、通信节点
通信关键节点,包括各通信服务单位数据处理中心,基站,机房,政府机关、抗震指挥中心、消防、供水、燃气、医疗系统以及各个避震疏散场所。
3、通信服务单位和通信设备
针对宁晋县通信系统现状,规划对现状不满足Ⅶ度抗震设防要求的办公建筑和自建机房按照《电信设备安装抗震设计规范》(YD5059-2005)进行加固和改造。
4、通信线路
规划对现状架空敷设的管道尽量改造为地埋敷设。规划新架管线一律采用地埋敷设方式,以增强抗震性能。
5、应急通信
电信、联通、移动、邮电、有限电视等单位,应按照本规划的要求编制本部门的抗震防灾应急预案,制定抗震防灾措施,确保震时城市通信节点的通信畅通。
第30条中心城区燃气系统抗震规划
根据《宁晋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规划保留现状薛庄门站和石柱调压站。规划对中心城区燃气厂的主厂房、贮气罐、等主要建筑以及高压和次高压输配气管道等主要设施以及燃气储备站和各主要燃气厂站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和《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J116-2009)进行加固,提高其抗震能力。
新建的燃气厂房、设备和燃气管道应按Ⅷ度进行抗震设防。新建主干管网选用抗震性能好的管材;逐步淘汰小管径刚性接口的管材,积极推广采用钢管或PE管,并采用抗震性好的柔性连接方式。
规划采用中压一级供气系统,天然气管道沿城市道路敷设,中压主干管应尽量避免敷设在繁华街道和城市主干道上,以免施工安装和检修过程影响交通。同时应尽量少的穿越公路、沟道和其它大型建筑物,必须穿越时要有一定的防护措施,并且应避免与高压电缆平行敷设。
第31条中心城区供热系统抗震规划
结合《宁晋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深入挖潜玉锋集团热电一厂、热电二厂和宁纺热电厂并提高供热能力,积极调整供热结构,以清洁、可再生能源供热方式作为供热补充。规划新建的供热厂房、设备和管道应按Ⅷ度进行抗震设防。供热管道穿越建(构)筑物的墙时,应采取适当的加固措施。供热管道应布置成多回路、环状管网,以便多向供应,方便抢修。
接口采用柔性接口。
规划地下管道在穿过公路和铁路以及闸门、井壁时,应使用套管和防震材料加以保护。
制定应急预案。
第32条中心城区医疗卫生系统抗震规划
规划提出充分利用县城内现有医疗卫生设施,积极培育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以街道、社居委为单位,全面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成为居民医疗卫生服务的基本网点。卫生服务人员以每500—1000居民配备1名卫生技术人员,以每2000个居民配备1名全科医生,并以居住区为单位配备必要的医疗设施。
规划新建医疗机构严格按照Ⅷ度设防要求建设。
医院部分建筑不满足抗震设防要求,规划对保留的医疗机构严格按照Ⅷ度设防要求进行加固。
医院需配备各种药品、器械、交通工具、医用照明电源等,准备野外工作,整装待命;储备一定数量药品、器械,并定期上报药品、医疗器械、医用物资储备情况。
地震发生后,各医疗救护应急分队在接到指令后应紧急出动,在当地群众自救工作的基础上立即展开现场救治。
第33条中心城区消防系统抗震规划
规划城市消防用水由城市给水管网、天然水源和消防水池供给。充分利用河流等天然水源作为消防备用水源,建设取水台和加压设施。对县域高位水池、消火栓和消防水鹤进行抗震能力普查,强化消防设备抗震能力。
结合《宁晋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规划中心城区共设置消防站6座,其中现状保留特勤消防站1座,现状保留一级普通消防站1座,规划新增一级普通消防站4座。同时结合规划消防站,建设消防训练基地、消防科普场馆等,加大消防安全培训、宣讲、普及的力度。重点设防类建筑应按Ⅷ度设防。
规划在中心城区设置三级应急疏散通道。Ⅰ级应急通道包括北环路、宁纺路、和平大街、南环路等通往区域的主干路,作为救援主干道,用于联络灾区与非灾区、县城局部区域与周边其他城市及县城、各防灾分区、主要防救灾指挥中心、大型防灾应急避难场所、医疗救护中心等防救据点。Ⅱ级应急通道包括天宝街、友谊大街、东阳路等主干道,作为疏散主通道,用于县城内部救援及疏散。Ⅲ级应急通道作为疏散次通道,利用次干道、支路构建社区级应急通道。
第五章地震次生灾害防御规划
第34条次生灾害性能评价
中等破坏区域:中心城区地段受到地震次生灾害的威胁较大,由于该地段人口密集、人流量大、建筑质量较差、建筑密集度高,次生灾害源分布众多规模大(燃气储气、供热公司、加油站8处、110KV变电站等),一旦发生地震,房屋倒塌,交通堵塞,爆炸火灾危害巨大,另外工业聚集区随着发展人口逐渐聚集,将成为建筑密度高、人员密集的地段,顾也作为中等破坏区域考虑。
轻度破坏区域:除中心城区外的县域用地,地势平坦,人口稀疏,建筑密度低,次生灾害源较少,道路平整宽阔,能够保障消防道路的畅通。
严重破坏区域:受地震断裂带影响,虽次生灾害源较少,但位于地震断裂带上,出现灾害易形成严重破坏。
第35条次生灾害防治措施
1、进行洨河、北沙河、午河、泜河、北澧新河、釜东排河、滏阳河、滏阳新河两岸堤坝的加固工作,加强堤坝的值守工作,遇强降雨应及时泄洪。
2、对次生灾害源搬迁改造
建议对县域主要街道、人口稠密地段及交通要道附近,危险度特别大的灾害源,如加油站等应搬迁至中心城区边缘。
3、对产生次生灾害的重要建构筑物和设备采取防范措施。
4、对新建建筑物工程严格抗震设计,新建工程前期重大工程、易产生严重次生灾害工程应做好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确定科学合理的抗震设防要求。对现有建筑视轻重缓急,进行抗震鉴定,实施抗震加固。
5、有计划地改造、加固抗震性能较差的油库、储气站、加油站、变电站、电厂、供热厂和其它生产用房,制定震后防火措施。
严禁在中心城区新建、扩建能产生次生灾害的设施和单位,将其安排在城市边缘地带。
震后大规模损毁的建筑物和大量人畜遗体等污染物在较大降水淋漓下进入水体,大规模消毒杀菌药剂的残留物等,对水环境均存在潜在威胁。
地震死亡人数众多,如在夏季极易腐烂。对死难者的尸体要进行妥善处理,集中掩埋或火化,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为病菌等微生物提供繁衍的场所。对居民饮用水进行快速污染物监测分析,对未达到饮用标准的自来水要禁止饮用或消毒后饮用,以防发生中毒事件。对震后的畜禽做相应处理措施,对受灾的街道和人员密集的场所要喷洒消毒药水。救灾人员要佩戴防毒面具和手套,严防疟疾等传染病的发生。
第六章避震疏散规划
第36条避震疏散场所规划
结合《宁晋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在宁晋县中心城区规划长期应急避震疏散场所1处,短期应急避震疏散场所6处,紧急应急避震疏散场所12处,各乡(镇)在乡(镇)政府驻地规划长期应急避震疏散场所1处,在各乡(镇)中心村设置短期应急避震疏散场所1处,再各行政村设置紧急应急避震疏散场所一或两处。总有效避难面积为1416000平方米。
根据《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施标准》(GB21734-2008)中bet36体育在线避震疏散场所场址选择的要求,避震疏散场所应避开地震断裂带、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易发生地段;应选择地势较为平坦空旷且地势略高,易于排水,适宜搭建帐篷的地形;应选择有毒气体储放地、易燃易爆物或核放射物储放地、高压输变电线路等设施对人体安全可能产生影响的范围之外,应选择在高层建筑物、高耸构筑物的垮塌范围距离之外。场址有效面积宜大于2000㎡,人均居住面积应大于1.5㎡。
县域有中学、特殊教育学校、职教中心,初中以及多个小学等,校内操场可做为学校师生临时避震疏散场所。
在震灾期间各避震疏散场所由避震疏散指挥部门和救灾小组统一指挥和领导。避震疏散场所划定后,县抗震办应加强管理,确保随时投入使用。
第37条避震疏散场所的基础设施配置
基础设施配置包括:应急蓬宿区设施、医疗与卫生防疫设施、供水设施、供电设施、排污设施、厕所、应急垃圾储运设施、应急通道、应急消防、应急物资储备设施、应急指挥管理设施、应急停车场、应急停机坪等等。
避震疏散场所应设置满足应急生活需要的帐篷、活动简易房等临时用房;应设有临时或固定的用于紧急处置的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设施;建设专用的紧急供水专用管网,并配置用于净化自然水体成为直接饮用水的净化设备,每100人应设至少设一个水龙头,每250人应至少设一处饮水处。生活饮用水水质应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要求;应配置保障照明、医疗、通讯站点的具有多路电网供电系统或太阳能供电系统,或配置可移动发电机应急供电设施。共、发电设施应具备防触电、防雷击保护措施;应设置满足应急生活需要和避免造成环境污染的排放管线、简易污水处理设施,应急排污系统应与市政管道相连接或设立独立排污系统;应设置满足应急生活需要的暗坑式厕所或移动厕所,应急厕所之间距离应小于100m,且位于应急避震场所下风向设置,距离蓬宿区30-50m,暗坑式厕所应具备水冲能力,并附设或单独设置化粪池;应设置满足应急生活需要的可移动的垃圾、废弃物分类储运设施,垃圾储运设施距离应急蓬宿区应大于5m,且位于应急避震场所下风向设置;蓬宿区周边和场所内要按照防火、卫生防疫要求设置通道;避震疏散场所及周边应设置避难场所标志、人员疏导标志和应急避难功能分区标志。
在蓬宿区内应配置灭火工具或器材设施;根据避难场所所容纳的人数和生活时间,在场所内或周边设置储备应急生活物资的设施,应利用避难场所周边的饭店、商店、超市、药店、仓库等进行应急物资储备,场所周边的应急物资储备设施与避震场所之间的距离应小于500m;应设置广播、图像监控、有线通信、无线通信等应急管理设施,广播系统应覆盖避震疏散场所,图像监控范围应覆盖蓬宿区和避震场所内的道路。
避难场所附近设置应急车辆停车场;在避震疏散场所内和周边设置供直升机起降的应急停机坪。
在场所周边的主干道、路口应设置指示标志;场所出入口应设置避难场所主标志;场所内主要通道路口应设置应急设施的指示标志;场所内各类配套设施应设置明显标志。
避震疏散场所内的建(构)筑物,以及利用周边建(构)筑物作为配套设施用房的建筑,应达到相应建筑构筑物抗震设防要求。
第38条避震疏散通道规划
按避难场所应有方向不同的两条以上与外界相通的避震疏散通道要求,规划以避震疏散场地为核心,利用城市主干路和次干路组织避难疏散通道。避震疏散通道两侧多层建筑退道路红线不低于10m,高层建筑退道路红线不低于15m,以防建筑物倒塌阻碍交通。利用县域建筑抗震评价对通道两侧建筑进行加固,达到Ⅷ度设防需求。详见避震疏散通道规划图。
第七章应急预案及震后抢险救灾规划
宁晋县政府制定了《宁晋县地震应急预案》,明确县政府是宁晋县地震应急处置的行政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全县地震应急处置工作。发生破坏性地震灾害事件后,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即转为县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指挥部署、组织协调全县抗震救灾工作。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应急处置工作场所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
当接到短期或临震预报时,抗震防灾体制进入备震状态,各级领导进入指挥位置,有关人员进入责任岗位,检查值班制度和信息传递网络,以及水、电、能源的保障和生活用品的运输储备。
(2)抢险救灾期
地震发生及震后一周左右是抢险救灾的非常时期,全县要集中人力、物力立即投入抢险救灾,并查清灾情、震情及余震监测。
震后三个月时间内为恢复过渡期,为全面恢复生产,重建家园,需加快生命线工程的恢复,使其及早恢复正常运转。
(4)应急供水保障规划
市政供水:确定应急供水来源,水处理设施和输配水管线。按照供水指标30升/人·天,其中饮用水为3升/人·天,按40%地震破坏严重区域人数。相关职能部门制定震后供水应急预案,在管线可能发生严重破坏地段储备必要的抢险物资。
应急供水:根据避震疏散的规划安排,在避震疏散场所内配备供水设施,在中心疏散场所修建应急储水池(槽)或应急取水设施,储存水质净化药品。饮用水用的储水槽典型的是“水管直接式”,平常时供水管的水流过储水槽,受灾时封住进出口,作为储水槽。规划按照30升/人·天,5天供水量为储备量。
(5)应急供电保障规划
Ⅰ级应急供电保障按照重点设防类建设,Ⅱ级、Ⅲ级应急供电保障应不低于重点设防类进行建设。县级疏散场所应急供电保障等级为Ⅰ级,街道级和小区级固定避难场所应急供电保障等级不应低于Ⅱ级。
一级防灾分区和二级防灾分区的应急供电保障采用两路独立电力系统电源引入,两路电源同时工作,任一路电源满足平时一级负荷、消防负荷不小于50%的正常照明负荷用电需要。
供电避震疏散场所。采用独立的多路电网电源供电,以保证灾时场所供电的可靠性。采用移动式发电机,平时可作为备用电源,灾时照明、给水及附属建筑等供电要求不是特别高的负荷供电。利用太阳能等发电设备给照明灯供电。
(6)应急救灾医疗保障规划
医疗系统重要建筑物包括,卫生局办公楼、主要医院的门诊楼、血站、急救中心,抗震设防等级为重点设防类,设防要求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强制性标准,应高于本地区房屋(构筑物)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确定。
县级疏散场所中应设置应急医疗卫生区,安排三级医院作为对口救援。街道级疏散场所设置医疗救助区,可安排二级或三级医院作为对口援救。小区级疏散场所设置医疗救助站,可就近安排医院对口援救。
(7)应急通讯保障规划
通信系统的重要建筑物,如电信局、中心电话站、电台、电视台,抗震设防等级为重点设防类,设防要求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强制性标准,应高于本地区房屋(构筑物)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确定。
应急通信广播系统应能随时在可能预计到的危险条件下持续工作,危险情况发生后系统至少能广播一次危险信号和至少30S的有关语音信息,系统应有保护措施以防止发布错误的危险信号,根据避难过程需要应能够分区域进行寻呼或广播。
(8)震后恢复重建规划
规划应包括地震灾害状况和区域分析,恢复重建原则目标,恢复重建区域范围,恢复重建空间布局,恢复重建任务和政策措施,有科学价值的科学遗址、遗迹保护,受损文物和具有历史价值与少数民族特色的建筑物、构筑物的修复等主要内容。
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应当重点对城镇和乡村的布局、住房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农业生产设施建设、工业生产设施建设、防灾减灾和生态环境以及自然环境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土地整理和复垦等做出安排。
第八章抗震防灾信息管理系统规划
=数据库的空间位置图形及属性特征主要通过原有AutoCAD转换获得,利用Arctoolbox中的Conversion命令,将数据转换为shapefile的格式文件。将邢台市1:500地形图划分为18个区块,系统采用分幅图处理,继而建立索引图,分别编辑、修正,建立拓扑关系,统一管理,如:建立的建筑物属性有建筑物编号、建筑结构类型、建筑年代、层数、建筑面积、用途、不同烈度下震害预测结果等,可以满足系统多种功能的显示、分析、操作等。最终,将空间数据与属性数据集成到一个地理数据库中管理,使数据管理和操作更加方便。
第九章近期建设规划
第43条避难疏散近期抗震规划
将现状已有的宁晋县应急避难场所进行改善加固。
第十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认真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防震减灾工作涉及到社会各个方面,各级政府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共同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特别要做好规划的统筹衔接和条件保障工作,同时要加强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力争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时性财政预算,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防震减灾需求相适应的投入机制,建立健全多层次,多渠道的防震减灾投入体系,加大对地震监测、预防、救援和宣传教育工作的投入。
政府要加强对本地区规划实施情况的检查,自觉接受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对防震减灾工作的监督。地震主管部门要不断完善自身工作制度和措施,依法行使职责,并会同有关部门,对防震减灾规划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价、激励机制,营造适合人才成长的工作环境。在合理整合、开发现有人才资源基础上,抓紧青年人才的选拔和培养,有计划地选送优秀年青人才到国内、省内相关科研机构进行学术交流、培训、短期工作。
第48条加强抗震救灾知识宣传
在各中小学开展自然灾害科普知识宣传,提高中小学校师生防范自然灾害意识,使学生掌握一定自然灾害科普知识,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的防护自救能力,达到宣传与教育相结合的目的。
第十一章附则
第49条
文中“黑体字加下划线”部分为本次规划强制性内容,不得随意调整必须严格执行。
第50条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规划说明书三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图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规划经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宁晋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本规划的调整、修改必须按有关的法定程序进行。本规划自法定程序通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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