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民宗局行政确认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 2024-12-31 ?????发布机构:民宗局 ??????????字体:[大?中?小]
体裁分类:事前公开(县直部门)?????主题分类:民族、宗教 ?????文号:?????索引号:mzj01/1735623828722
河北省行政确认事项清单(2024年版) | |||||
序号 | 主项名称 | 子项名称 | 省级业务指导部门 | 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一、民族领域(1项) | |||||
1 | 民族成分变更 | 河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 市级、县级 | 《中国公民民族成分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申请变更民族成分,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提出申请; (二)县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对变更申请提出初审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退回,并书面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自受理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审批。 对于十个工作日内不能提出初审意见的,经县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