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烟草专卖局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2-17 ?????发布机构:烟草专卖局 ??????????字体:[大?中?小]
体裁分类:事后公开(行政处罚)?????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索引号:yczmj/1739783771558
宁晋县烟草专卖局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 ||||||
当事人 | 身份证号 | 处罚决定书 | 案件性质 | 处罚依据 | 处理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徐*军 | 132229************ | 宁烟处【2025】第2号 |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 |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参照《邢台市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执行标准》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第三档“违法进货总额在3000元以上的,可处以违法进货总额9%以上10%以下的罚款”,建议对当事人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总额玖仟捌佰柒拾伍元整(9875.00元)9%的罚款计捌佰捌拾捌元柒角伍分(888.75元); 2、将涉案卷烟除检验损耗外返还当事人。 | 2025年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