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烟草专卖局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3-18 ?????发布机构:烟草专卖局 ??????????字体:[大?中?小]
体裁分类:事后公开(行政处罚)?????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索引号:yczmj/1742260728185
宁晋县烟草专卖局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 ||||||
当事人 | 身份证号 | 处罚决定书 | 案件性质 | 处罚依据 | 处理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宁晋县诚献商贸有限公司 | 130528************ | 宁烟处[2024]第50号 |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 |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参照《邢台市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执行标准》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第二档;违法进货总额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可处以违法进货总额7%以上9%以下的罚款,建议对当事人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总额贰仟零陆拾元整(2060.00元)的7%的罚款,计壹佰肆拾肆元贰角(144.20元); 2、将涉案卷烟除检验损耗外返还当事人。 | 2025-3-13 |
宁晋县润诚商贸有限公司 | 130528************ | 宁烟处[2024]第46号 |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 |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参照《邢台市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执行标准》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第三档;违法进货总额在3000元以上的,可处以违法进货总额9%以上10%以下的罚款,建议对当事人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捌仟壹佰贰拾伍元整(8125.00元)的9%的罚款,计柒佰叁拾壹元贰角伍分731.25元); 2、将涉案卷烟除检验损耗外返还当事人。 | 2025-3-13 |
现场未发现当事人 | 无 | 宁烟处理[2024]第48号 | 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 | 《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十三条 | 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十三条规定,对查获的烟草专卖品采取变卖处理措施,变卖款上缴国库。 | 2025-3-12 |
现场未发现当事人 | 无 | 宁烟处理[2024]第44号 | 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 | 《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十三条 | 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十三条规定,建议对查获的烟草专卖品采取变卖处理措施,变卖款上缴国库。 | 2025-3-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