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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晋县人民政府bet36体育在线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公告
时间:2021-08-20 10:20:24来源:宁晋报
为贯彻省、市有关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和整顿我县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大对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项目及房地产经纪机构的打击力度,依据邢台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项目监管的二十条措施>的通知》(邢办〔2021〕1号)和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项目监管的二十条措施>的通知》(宁办字〔2021〕8号)等文件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自8月13日起,在全县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整治行动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违法占地施工和规划行为。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违法占地开工建设;欠缴土地出让价款;擅自调整规划条件、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位等指标规定;取得土地后超过半年未动工的;未按规划审批进行基槽开挖、基础施工、主体、外装修等施工的。
二、违法宣传行为。不具备预售条件,擅自发布房地产广告,包括:户外广告牌、以项目名称悬挂门头牌匾、宣传彩页、广告车、墙体广告、项目围挡、沙盘、区位图、户型图、公开电话,以及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快手等网络媒体;商品房预售广告未载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文号的;房地产广告中有关房地产项目名称、面积、价格、用途、位置、周边环境、配套设施等内容为虚假的;宣传广告中存在返本销售或变相返本销售内容的;宣传未竣工的商品房广告中存在售后包租或变相售后包租内容的行为。
三、违法、违规预售行为。没有取得任何建设手续及“五证”不全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擅自预售商品房,以认购(包括预订、登记、选号等)或通过其它形式,违法、违规收取各类定金(订金)或预售款性质费用的行为。
四、“五证”齐全项目销售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取得预售许可证后,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公开销售全部准售房源,未按要求公示相关内容和证件;采取不正当手段(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营造旺销氛围、哄抬房价,或者纵容工作人员、雇佣他人炒作房价,扰乱市场秩序等;委托不具备资格的机构代理预(销)售商品房;发布虚假信息、炒卖房号、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商品房销售不予明码标价、一房一价、捆绑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房屋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合同违约及欺诈行为;未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期交付。
五、工程施工和质量违规行为。擅自使用未经审査合格的施工图;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施工技术标准施工;未按国家规范标准执行;擅自使用未按《工程质量安全手册》等要求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未完善落实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的;未完善落实业主预验房内容、流程制度擅自交付使用的;房屋渗漏、开裂、空鼓等质量问题突出的。
六、房地产资金使用监管违规行为。各商业银行与没有任何建设手续的房地产企业或个人开展合作业务代收违法违规资金,协助开发企业逃避资金监管,没有严格落实对大额资金的来源和用途进行核实登记的工作要求。
七、中介机构违规违法行为。未取得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以及无房地产经纪人或协理开展中介业务的行为;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招揽业务,诱骗、误导消费者,或者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发布房源信息;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标识全部服务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各项服务未单独标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者与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串通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的;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行为的。
属地政府和县直部门将以上突出问题作为重点依法进行严厉查处,同时,结合本单位职责和法律法规,对发现的其它问题一并予以打击。本次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欢迎广大群众对我县房地产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如下:
宁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319—5890663
宁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319—5805446
宁晋县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