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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晋经济开发区(西城工业园)污水集中处理厂改扩建工程—1#泵站除氟工程项目设备采购安装

时间:2024-09-23 09:26:23来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宁晋经济开发区(西城工业园)污水集中处理厂改扩建工程—1#泵站除氟工程项目设备采购安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晋经济开发区(西城工业园)污水集中处理厂改扩建工程—1#泵站除氟工程项目设备采购安装 ,招标人为 河北宁晋经济开发区(大曹庄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宁晋经济开发区(西城工业园)污水集中处理厂改扩建工程—1#泵站除氟工程项目设备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宁晋经济开发区(西城工业园)污水集中处理厂改扩建工程—1#泵站除氟工程项目设备采购安装;(2)招标编号:GCZB2024040;(3)建设地点:宁晋经济开发区洨河路以北、西华路以西和天宝街与西仓路交叉口西北角1号泵站北侧;(4)建设地点:邢台市宁晋县(5)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49913.96平方米(其中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新增占地44227.10平方米,1号泵站预处理新增占地5686.86平方米)。改造现状多级AO系统、纤维转盘滤池等建构筑物单体;新建自活性深床滤池、脱水机房等建构筑物单体,同时配套购置安装潜水提升泵、曝气风机、脱水机等设备;新建园区配套设施。项目总建筑面积为5355.23平方米。污水处理厂扩容规模为3万吨/天;1号泵站预处理规模2万吨/天。(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7)供货安装周期:生产供货周期:60日历天(甲方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和需求,提前10日历天通知乙方具体供货时间),安装调试周期:90日历天(具备安装条件之日起);(8)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有关验收规范;(9)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宁晋经济开发区(西城工业园)污水集中处理厂改扩建工程—1#泵站除氟工程设备采购安装,包括购置安装潜水提升泵、自活性深床系统、曝气风机、脱水机等设备,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及要求、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具有招标设备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牵头人)近5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额5000万元及以上污水处理设备供货安装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合同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应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及合同金额);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安装工程负责人(须为负责安装工程单位人员,可与项目经理为同一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开标当天由评标专家查询);

3.1.6其他要求:(1)空气悬浮鼓风机、自活性深床滤池系统、臭氧高级氧化池系统、高效沉淀池系统、污泥脱水系统、臭氧发生器系统、除氟多效澄清系统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除外,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其他设备材料不受本章3.3条限制;(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3)本项目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为总预算金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60%。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 ,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招标设备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9-24 00:002024-09-29 23:59 ,登录 “ 宁晋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或“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10-16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宁晋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执行“双盲 ”评审,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单位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受理异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招标人:河北宁晋经济开发区(大曹庄管理区)管理委员会,联系人:刘立强,电话:0319-5676058;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关祥、窦炳超,电话:0311-69052075。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宁晋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319-5889909

电子邮箱:njxfgjzcfgk@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付费主体收费金额(元)
宁晋经济开发区(西城工业园)污水集中处理厂改扩建工程—1#泵站除氟工程项目设备采购安装中标人15000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宁晋经济开发区(大曹庄管理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新兴路中段68号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座11层
邮编:/邮编:/
联系人:刘立强联系人:张关祥、窦炳超
电话:0319-5676058电话:0311-69052075
传真:/传真:0311-69052033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rhah031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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