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信箱
信件编号 | 3124 | 类型 | 领导信箱 | 提交日期 | 2019-08-21 |
标题 | 颐和明珠C区 | ||||
内容 | 颐和明珠C区地下室小房还在收取物业费这个合理吗,根据国家规定未计入房产证明的不收取物业费 | ||||
回复人 | 住建局 | 回复日期 | 2019-08-29 | ||
答复内容 |
经调查,宁晋县凤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开发商与业主的《地下储藏室使用权转让合同》约定,第十条,乙方同意在该储藏室所在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并选聘物业服务公司前,接受甲方指定的物业服务公司的管理,并从该储藏室交付之日起负担该储藏室的物业管理费及其他一切费用。目前该小区物业企业属于前期物业,在未成立业主委员会之前,按照《地下储藏室使用权转让合同》的约定,该小区储藏间是收取物业服务费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