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信箱
信件编号 | 3482 | 类型 | 领导信箱 | 提交日期 | 2020-03-24 |
标题 | 服装厂工作时间过长 | ||||
内容 | 我是**工厂一名普通车间工人,现在每天早八点开始上班,晚上八点至八点半下班,算上在路上的时间每天大概十三四个小时。长期这样首先1,中午十一点到十二点吃好饭后,距离吃晚饭约九个小时左右,时间久了肯定得落下胃病。2,每天起早贪黑没有时间照顾老人和孩子。我认为厂领导不能为了完成生产任务而不为工人考虑,我想问工厂这样做是否合理合法? | ||||
回复人 | 人社局 | 回复日期 | 2020-03-27 | ||
答复内容 |
您的留言已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劳动监察大队就此问题启动监察程序开展调查,如确有违反劳动用工时间问题,依法依规对用人单位进行惩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