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信箱
信件编号 | 3875 | 类型 | 领导信箱 | 提交日期 | 2020-08-03 |
标题 | 紫金名苑 | ||||
内容 | 紫金名苑一期开发商房产证面积增大,需要补交房款。我没有缴上,于2019年把我水表,电表强行拆走,我多处维权无果,影响我的基本生活保障两年,经2020年7月跟房地产协商先给我按上水表,电表。现物业公司拒绝我缴电费。我又一次被限制正常生活。 | ||||
回复人 | 住建局 | 回复日期 | 2020-08-06 | ||
答复内容 |
收到留言反映问题后,我局立即联系了泰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现回复如下: 一、强拆水表电表的问题:该业主因拖欠开发公司房款,开发公司强行拆除其水、电表,不是物业公司拆除的。 二、不让业主购电的问题:我局已责令该物业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业主购买水电,要保障业主的正常生活,在今后的物业服务中要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我局已告知该小区服务的物业企业对未交纳物业费的业主,应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小区业主的正常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