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信箱
信件编号 | 4196 | 类型 | 领导信箱 | 提交日期 | 2020-11-23 |
标题 | 劳务公司克扣工人工资 | ||||
内容 | 我在****外包的劳务公司上班,工作一年后正常离职,劳务公司将十月一节假日四天的三倍工资约1400元私自扣留,不予发放! | ||||
回复人 | 人社局 | 回复日期 | 2020-11-26 | ||
答复内容 |
我局工作人员11月23日下午与投诉人取得电话联系,在沟通中已向反映人解释清楚政策,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已告知反映人需携带相关证据、身份证明材料等尽快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投诉人表示会尽快过来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