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信箱
信件编号 | 4576 | 类型 | 领导信箱 | 提交日期 | 2021-04-06 |
标题 | 生孩子建档问题 | ||||
内容 | 夫妻双方均不是宁晋县户口,且房子房产证未办下来,没有暂住证,怀孕期间去县妇幼院建档,建档就需要自费吗?不在妇幼院建档建卡,孩子出生后就办理不了出生证明。 | ||||
回复人 | 卫生健康局 | 回复日期 | 2021-04-09 | ||
答复内容 |
根据《国家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方案》、《宁晋县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方案》要求,服务对象为辖区内常驻孕产妇。 居住三个月以上的外地户籍流动人口,建册时须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可享受与本地居民相同的孕产期保健服务。 建档后即可领取妇幼保健计生服务卡,无此卡出生证明系统不能录入分娩信息,故不能办理出生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