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信箱
信件编号 | 4619 | 类型 | 领导信箱 | 提交日期 | 2021-04-20 |
标题 | 消费者维权 | ||||
内容 | 本人在快手店铺“******的小店”购买了“豹子黑运动裤一条”收到货后发现该商品没有标签标明生产厂家厂址等必要的联系方式,系三无产品,且盗用“彪马”品牌的logo,为假冒伪劣产品,望部门调查报告处理。 | ||||
回复人 | 市场监管局 | 回复日期 | 2021-04-23 | ||
答复内容 |
经执法人员现场调查了解,在该实体店内未发现该款产品,经营者现场不能提供该款产品的进货票据和供货方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执法人员正在调查处理。并告知商家与消费者联系,2021年4月22日星期四已退货退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