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信箱
信件编号 | 4724 | 类型 | 领导信箱 | 提交日期 | 2021-05-25 |
标题 | 拖欠工资 | ||||
内容 | 2016年我在电缆厂上班,年底前老板把员工都辞退了,至今拖欠我一万块钱工资,希望有关部门可以帮忙解决。 | ||||
回复人 | 人社局 | 回复日期 | 2021-05-28 | ||
答复内容 |
我局高度重视,我单位劳动监察工作人员与江先生取得联系,经沟通了解到反映人2016年在贾家口镇贾家口村****有限公司工作,反映人称该公司由于经营不善于2017年元旦前停工,导致工人被迫离职,在此期间多次与该公司老板进行沟通联系,催要工资,该公司老板表示财务把工资单核算清楚后,就会发放工资,至今未发放到位。 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之规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已超出我单位受理时效,并向投诉人解释清楚相关政策,建议反映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反映人表示已经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