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信箱
信件编号 | 436 | 类型 | 领导信箱 | 提交日期 | 2015-01-14 |
标题 | 二胎罚款分期付款 | ||||
内容 | 我想问问领导咱县的二胎超生罚款是多少?有没有具体规定,可不可以分期付,我是一个超生户,今天收到一张单子,上面写着三万多的罚款,我没有这么多钱,问问县领导是不是可以分期付,一家四口!就我自己打工,除了日常花销没有存款,想让县领导帮个忙问问可不可以分期付,我是北河庄乡的,北河庄发款是不是三万元多,打扰了。 | ||||
回复人 | 宁晋县计生局 | 回复日期 | 2015-01-27 | ||
答复内容 |
您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和《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农村居民的,按不低于本乡、民族乡、镇农村居民上年度人均纯收入二点五倍征收,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三个子女的,按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征收金额加百分之百征收;生育第四个以上子女的,征收金额以此递进累加。如2014年政策外生育的话,北河庄镇2013年度纯收入7416元,政策外生育二胎标准为3708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