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信箱
信件编号 | 5161 | 类型 | 领导信箱 | 提交日期 | 2021-09-19 |
标题 | 申请低保 | ||||
内容 | 本人是北侯一村村民,我弟弟是一级残疾,生活不能自理,母亲在家照顾,父亲打工养家,是否可以申请低保? | ||||
回复人 | 四芝兰镇 | 回复日期 | 2021-09-23 | ||
答复内容 |
按上级低保文件精神规定,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经本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 若该户计划为其弟弟申请低保,可将申请材料交到北侯一村委会,北侯一村委会代为申请递交到四芝兰镇人民政府,镇政府会全面受理并指导填写手续,随后入户核查,待核查及公示结果符合低保政策后,可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