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信箱
信件编号 | 5242 | 类型 | 领导信箱 | 提交日期 | 2021-10-12 |
标题 | 出租车问题 | ||||
内容 | 我在乘坐出租车途中,司机师傅用不用经过我允许后再继续接单?望有关部门答复。 | ||||
回复人 | 交通运输局 | 回复日期 | 2021-10-15 | ||
答复内容 |
根据交通部2021年第16号令《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十项规定,巡游出租车驾驶员未经乘客同意不得搭载其他乘客。在乘车途中,如遇到该类似情况,出租车驾驶员应当先征求在车乘客意见,若在车乘客不同意,执意搭载其他乘客,可及时拨打投诉电话:0319-5808311。 感谢您对交通事业的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