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信箱
信件编号 | 544 | 类型 | 领导信箱 | 提交日期 | 2015-03-26 |
标题 | 住房维修基金 | ||||
内容 | 我在颐和明珠买的商品房,现在全款交了房款,开发商让交住房维修基金,让我交钱到一个人帐号,但是不给发票,不交钱就不交房,住建局在电视上打广告说没有没有正式发票可以拒绝交维修积金,开发商据不交房却没人管,现在这个情况,我要发票就收不到房,究竟应该相信政府吗,这样的事情还有没人管 | ||||
回复人 | 宁晋县住建局 | 回复日期 | 2015-04-21 | ||
答复内容 | 由于颐和明珠的开发商宁晋县凤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我局领取维修基金专用发票后,没有及时到财政局备案造成延误。现开发商已领取了维修基金专用发票,该业主可到该公司换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