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信箱
信件编号 | 5393 | 类型 | 领导信箱 | 提交日期 | 2021-11-08 |
标题 | 保险费问题 | ||||
内容 | 本人9月份在********有限公司上班,公司把一名离职人员的保险(2020年12月交的保险)替换成我,我的保险只有十天,但公司把全年的保险费让我承担830元,望有关部门调查解决。 | ||||
回复人 | 人社局 | 回复日期 | 2021-11-11 | ||
答复内容 |
我局工作人员迅速与反映人取得联系,经核实该用人单位给反映人缴纳的平安保险的安心雇主险,由于反映人承担该公司离职人员的保险费用一年共计830元,对此不认可,告知反映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之规定,请尽快携带相关资料尽快到我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