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信箱
信件编号 | 7339 | 类型 | 领导信箱 | 提交日期 | 2024-01-02 |
标题 | 消费问题 | ||||
内容 | 我在**街****美家店做美甲,做之前老板说价格是一百多,结果做完了接近三百块钱,一问才知道一百多是按办卡的价格说的,为什么一开始不说明真实的价格呢?非要等消费者开始做了的时候再说呢?这不是欺骗消费者吗? | ||||
回复人 | 市场监管局 | 回复日期 | 2024-01-05 | ||
答复内容 |
经调查,商家工作人员在消费者结算前,已告知消费者消费事项,提供了经营资质,服务项目均已明码标价,未发现涉嫌主观故意、误导消费者的行为,执法人员已告诫商家诚信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