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信箱
信件编号 | 5639 | 类型 | 领导信箱 | 提交日期 | 2022-02-22 |
标题 | 土地确权 | ||||
内容 | 本人宁晋县东汪镇村民,自2017年土地确权,权属来源说明编号*****,因北邻居***确权空地有争议,本人未签字。双方土地置为争议。 至今一直未有任何确权工作人员与我联系,本人也没有再确认或者更改的行为。至2022年2月21日,经查询房屋土地所属系统,却没有本人所属信息。请问,土地确权过程,可以完全不经过本人同意,不需要本人提供任何证件,就可以对土地确权信息进行更改嘛? | ||||
回复人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回复日期 | 2022-02-28 | ||
答复内容 |
我局第一时间和反映人取得联系,经查询,反映人申请的宅基地,与其北邻住户因边界问题未达成共识,互相不认可签字,已划为争议区。待边界争议解决后,再履行发证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