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信箱
信件编号 | 1147 | 类型 | 领导信箱 | 提交日期 | 2015-12-09 |
标题 | 宁晋违建 | ||||
内容 | 宁晋县政府街老广场违建为什么没有人管? | ||||
回复人 | 宁晋县住建局 | 回复日期 | 2015-12-15 | ||
答复内容 |
您好,县城石坊路老广场原地面多处坍塌、舞台损坏较为严重,严重地影响了市容市貌。因此,在“三年大变样”期间,为进一步完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服务功能,根据县委、县政府精神,决定对县城老广场进行改造。而当时由于财政资金紧张,为拓宽项目投资渠道,该工程采用BOT模式承建,由县市政工程处建设改造,并经营管理。为提升广场的服务功能及便民娱乐,在老广场周围设置了一定数量的固定摊位,并将老广场中心设为免费停车场,对繁荣县城经济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深受群众的好评。 老广场所收租金除了用于回收工程成本外,还要支付广场管理人员工资及日常维护。由于摊位租户利用夜间私自搭建铁皮棚并占用人行道经营,我局责令市政工程处多次对各租户要求整改,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也向城管部门反映并积极配合,要求各租户退还人行便道,目前,所有摊位已按要求整改,并退还了人行便道,已不存在违建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