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信箱
信件编号 | 1391 | 类型 | 领导信箱 | 提交日期 | 2016-05-09 |
标题 | 人事代理 | ||||
内容 | 领导,我是一名2016届的应届毕业生,要签就业协议书,想回家办理人事代理,到了咱们县行政中心被告知人事代理已经停办不再办理,可是同学在省内其他市县都是可以办理的啊,就是想问一下到底是怎么回事!! | ||||
回复人 | 宁晋县人社局 | 回复日期 | 2016-05-16 | ||
答复内容 |
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有两种情况,分别是:一是与宁晋县域范围内企业签订就业协议的先加盖企业公章,再到宁晋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大厅人力资源服务窗口加盖宁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专用章后,再到邢台市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加盖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专用章。二是与宁晋县域范围内企业无就业协议的宁晋籍毕业生应先到宁晋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大厅人力资源服务窗口加盖宁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专用章,再到邢台市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加盖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专用章。 毕业生在办理完毕业报到手续及其档案邮寄到我处后方可办理人事代理。具体政策请咨询人力资源市场。联系电话:0319-56890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