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信箱
信件编号 | 6444 | 类型 | 领导信箱 | 提交日期 | 2022-11-25 |
标题 | 宅基地变更 | ||||
内容 | 农村父母过世,现宅基地住房是父亲的名字,父亲在世因工作单位原因,把户口迁到工作单位了,户口没有在宅基地当地,但也是宁晋,我想把宅基地归属权变更成我本人的名字,请问这种情况我该如何办理呢? | ||||
回复人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回复日期 | 2022-11-29 | ||
答复内容 |
留言人咨询“宅基地住房继承更名”,如该宗宅基地及地上房屋已确权并经过“房地一体不动产统一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相关规定,由继承人出具以下继承材料即可办理继承登记。如该宗地及房屋尚未确权登记,需要向所在村提出申请经乡镇审批后,方可进行确权登记。 办理房屋继承登记需要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宁晋县政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领取或登录“河北政务服务网”自行下载,需签字盖章); 2、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及户口本(原件);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由继承人出具承诺书; 4、其他合法继承人签字确认放弃继承的具结书(如有已公证的遗嘱则提供遗嘱及公证书原件)。 详询:58567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