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信箱
信件编号 | 1845 | 类型 | 领导信箱 | 提交日期 | 2017-01-12 |
标题 | 房地产公司被诈骗取得国土使用权,政府是否可撤销 | ||||
内容 | 宁晋县佳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欺骗本村村民合作开发房地产并签订了合同,现在房地产公司领取了国土使用权后拒绝履行合同内容,并将公司改了名称,现在本村近400名村民不知怎么办,土地出让合同是否可以撤销。 | ||||
回复人 | 国土局 | 回复日期 | 2017-01-19 | ||
答复内容 |
网民所反映地块位于bet36体育在线凤凰路东侧、规划古丁桥街北,面积0.5974公顷(合8.96亩),原为解放村集体建设用地,2014年8月11日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征收为国有。 2016年2月17日,县政府批复该地块土地出让方案,决定挂牌出让该宗地,用途为住宅、沿街可配建商业。2016年6月21日,我局发布挂牌出让公告,按程序进行土地挂牌出让。7月27日,宁晋县佳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720万元的价格竞得该宗土地。 2016年8月18日,宁晋县佳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交清全部720万元土地出让金,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经查,该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合法有效,该公司也不存在未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履行义务的情况,出让合同不应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