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信箱
信件编号 | 155 | 类型 | 领导信箱 | 提交日期 | 2014-06-26 |
标题 | 退伍军人一次性经济补助金 | ||||
内容 | 尊敬的领导您好:按照河北省民政厅、财政厅印发《河北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发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自2011年底起,对于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官),由各地方政府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 请问,补助金发放标准是否会根据退伍人员是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有所区别?什么时候能够发放呢? | ||||
回复人 | 宁晋县民政局 | 回复日期 | 2014-07-09 | ||
答复内容 | 根据《河北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发放管理办法》(冀民[2012]99号)规定,我局已严格按照规定对2011、2012、2013年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发放范围进行逐人统计测算,结果已提交县财政部门,现在退役士兵相关信息统计工作我局即将完成,待财政部门拨款后即可按照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发放程序进行分批发放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