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信箱
信件编号 | 6673 | 类型 | 领导信箱 | 提交日期 | 2023-03-31 |
标题 | 驾校 | ||||
内容 | 我于2022年4月16日通过微信转账给**驾校**教练的方式报名了驾驶证培训考试,到今天未满报名一年,因为教练态度差和自身心里素质等原因我自愿退学,驾校应该按照合同条款扣除我科一考试的费用退还我剩余百分之八十费用,可是现在以收据上写着活动期间报名不退款为由不给我办理,我是通过微信转账报名的从来没见过收据,教练也没有给我说过活动报名不退款的说明,请相关部门帮忙处理! | ||||
回复人 | 市场监管局 | 回复日期 | 2023-04-03 | ||
答复内容 |
接留言反映后,我局与驾校和当事人核实情况,情况基本属实。经协调,当事人同意继续在驾校培训,暂时不再申请退费。 我局针对当事人反映的教练态度差的问题,责令驾校对教练定期进行素质教育培训,转变服务态度,提升服务质量,更好地为学员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