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建议
信件编号 | 405 | 类型 | 意见建议 | 提交日期 | 2014-12-08 |
标题 | 天宝东街安装隔离栏 | ||||
内容 | 天宝东街(蔬菜市场到宁纺集团)路段,道路翻新工程已经通车,该路段属城乡接合部车辆较多,建议安装道路隔离栏以及道路标志线,方便人们安全出行。谢谢 | ||||
回复人 | 宁晋县交警大队 | 回复日期 | 2014-12-19 | ||
答复内容 |
您好,根据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新建、改建和扩建道路时,交通安全设施应当与道路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天宝东街属改建路段,其交通安全设施应当按照《办法》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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