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投诉
信件编号 | 303 | 类型 | 监督投诉 | 提交日期 | 2014-10-09 |
标题 | 邢台滨河小区未办事项 | ||||
内容 | 邢台滨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滨河小区,已入住3年房产证还未办下来,在交房时多收业主的办证费一万余元至今未退还,请住建局领导过问。 | ||||
回复人 | 宁晋县住建局 | 回复日期 | 2014-11-05 | ||
答复内容 |
收到网民投诉咨询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将情况答复如下:针对业主提出的“办证多收一万余元”问题,邢台滨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经理回复我局“办证时让业主多预交了四千多元是房屋面积差价,当时房屋面积是由该公司测算的,而办证产权面积最后要依住房部门测绘面积为准,这之间的面积测算差价实行多退少补原则,在办完所有产权手续后将退还给业主”。 目前,该小区还没有通过整体竣工验收,也没有向我局提交办证的任何手续。 上述行为若违反了合同约定,请该小区业主找相关部门咨询或按购房合同约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