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投诉
信件编号 | 3026 | 类型 | 监督投诉 | 提交日期 | 2019-06-14 |
标题 | 户籍办理不了 | ||||
内容 | 本人母亲自由我一个孩子,以前因户口迁出后户口落到别处了,现在户籍上就有母亲一人,且母亲就我一个女儿,今天去唐邱镇派出所户籍办理时,询问相关事情时说办不了,想问问政府部门像我这样的户口合户真的政策不允许还是相关人员故意为之。望有关部门给个答复让群众办事不再为难,真正的是政府部门为人民服务。 | ||||
回复人 | 公安局 | 回复日期 | 2019-06-19 | ||
答复内容 |
根据河北省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管理工作规范规定,未达法定婚龄子女可以投靠父母;60岁以上无独立生活能力的老人可以投靠成年子女。留言人这种情况可以选择让其母亲投靠到她名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