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投诉
信件编号 | 3940 | 类型 | 监督投诉 | 提交日期 | 2020-08-17 |
标题 | 宁晋县**食品厂 | ||||
内容 | 本人因生活所需在2020年08月07聊城市万德福超市散称区购买到的“放暑假-爱上!麻花”食品生产许可证号:SC***********965、生产日期:2020.06.09,保质8个月、执行标准:GB/T20977, 购买后发现该产品配料表内食品添加剂明显添加(无铝泡打粉)、该产品只标注了食品添加剂的通用名称“泡打粉”而没有标注功能名称、或其标注通用名称的同时没有标注具体名称或国际编码(INS号)。根据《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第4.1.3.1.4项食品添加剂应当标示其在GB2760中的食品添加剂通用名称。食品添加剂通用名称可以标示为食品添加剂的具体名称,也可以标示为食品添加剂的功能类别名称并同时标示食品添加剂的具体名称或国际编码(INS号)。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的标准、且存在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的可能、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七)项,也不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第4.1.3.1.4项、也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一)项的规定。以上事实请及时处理并告知处理结果) | ||||
回复人 | 市场监管局 | 回复日期 | 2020-08-20 | ||
答复内容 |
接到留言反映情况后,立即派执法人员对**食品厂进行检查。经查,宁晋县**食品厂证照齐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Y,于2017年4月25 日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后开始生产经营,生产许可项目明细为:饼干(韧性饼干、酥性饼干)。该企业不具有“麻花”产品的生产许可,也没有生产“麻花”产品的生产设备,在该企业生产车间和库房均未发现有被投诉的“放暑假-爱上!麻花”产品。2020年8月20日下午经电话)联系投诉人,告知其检查情况,投诉人无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