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投诉
信件编号 | 4678 | 类型 | 监督投诉 | 提交日期 | 2021-05-09 |
标题 | 无证经营烟酒 | ||||
内容 | 东南汪村***门市,多年无证经营烟酒,希望相关部门调查。 | ||||
回复人 | 烟草专卖局 | 回复日期 | 2021-05-12 | ||
答复内容 |
我局专卖执法人员于2021年5月10日前往此门市进行核实处理。此门市长期经营情况不佳,门市内陈列有卷烟二十余盒,且无其他商品,现已改为理发店经营。在之前,辖区专卖管理人员已通知过当事人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不能进行卷烟销售,这次,经过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当事人保证今后不再销售卷烟,并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对卷烟全部收起。此门市不符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办理条件,也对当事人一并作出说明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