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投诉
信件编号 | 5085 | 类型 | 监督投诉 | 提交日期 | 2021-08-30 |
标题 | 噪音扰民 | ||||
内容 | 教师新村小区西边的新小区施工噪音扰民,晚上十一点持续到凌晨四点多,影响附近居民休息,希望有关部门调查解决。 | ||||
回复人 | 城管局 | 回复日期 | 2021-09-02 | ||
答复内容 |
我局高度重视,我局已安排执法人员联系了工地负责人,要求其工地必须按照《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严禁夜间(晚22点至凌晨6点)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同时我局执法人员将会加强夜间巡查力度,严肃整治夜间噪音扰民问题。 感谢您对城管工作的关注,请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