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投诉
信件编号 | 497 | 类型 | 监督投诉 | 提交日期 | 2015-02-06 |
标题 | 重大安全隐患火灾 | ||||
内容 | 宁晋县世爵公馆未经宁晋县消防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目前已有居民居住 如果出现火灾事故应如何追究怎人 应追究哪些人员的责任 消防大队是否存在不作为的责任 | ||||
回复人 | 宁晋县公安消防大队 | 回复日期 | 2015-02-17 | ||
答复内容 |
您好,我大队接到县电子政务平台网站“政民互动”第497号转办卡,针对网民投诉宁晋县世爵公馆未经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已有居民居住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该网民举报情况属实,宁晋县世爵公馆小区现有二类民用高层建筑4栋,均为地下2层,地上27层,总建筑面积约有96000平方米,2013年12月,该小区已通过邢台市消防支队办理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审核意见书文号为邢公消审字〔2013〕第0119号,其消防验收亦应由市消防支队办理,我大队已督促其向市消防支队申报办理消防验收手续。 其次,住宅小区的监督管理工作由辖区派出所负责,我大队已督促辖区派出所加大检查力度。同时,根据世爵公馆小区实际情况,为确保小区居民的安全,我大队早在去年10月14日,对小区物业管理人员进行了消防安全培训,并指导小区居民及物业工作人员进行了应急逃生演练。 下一步,我大队将对其申报验收情况进行跟踪,确保尽快完成小区建筑的消防验收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