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投诉
信件编号 | 592 | 类型 | 监督投诉 | 提交日期 | 2015-04-22 |
标题 | 再问红缨幼儿园乱收费 | ||||
内容 | 看到教育局,物价局对宁纺红缨幼儿园乱收费的高度重视,作为家长,心里很欣慰。教育局和物价局都认定宁纺红缨幼儿园开设语言口才秀收费为不合理收费,现已责成幼儿园立即改正,取消不合理收费,对本园收费项目及标准及时到物价局备案审核,严格审批项目及标准收取费用,同时由相关股室对该园办学行为进行检查督促,确保民办幼儿园的健康有序发展。但是希望领导们不要只听幼儿园的一面之词,多听听孩子家长的意见,取暖费是200元,而不是回复的120元,即使是120元每人的话,为什么和宁纺住宅楼的取暖费标准不一样,为什么高出10倍之多,试问那多出来的费用去哪了。认定语言口才秀收费为不合理收费,为什么不退还家长?作为民办幼儿园的管理者和价格方面的监管者,希望领导们仔细查查里面的猫腻,期盼满意的处理结果。 | ||||
回复人 | 宁晋县教育局、物价局 | 回复日期 | 2015-05-11 | ||
答复内容 |
您好,接情况反映后,教育局高度重视,现就调查及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红缨幼儿园开设语言特色班收费情况为不合理收费。根据群众反映情况,教育局已责成该园退还违规收费。近期教育局正在开展民办幼儿园年审工作,如该园在年审时仍未退还有关费用,教育局将按有关规定对该园采取相应措施,同时知会物价等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对该园进行处理。经调查,红缨幼儿园取暖费为120元,符合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教育局)。 您好!我局接到情况反映后,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专人再次对“宁纺红缨幼儿园开设《语言口才秀》和冬季向学生收取取暖费问题”的账目进行审查。现就此问题回复如下:依据《信访条例》和《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的相关规定,为使问题能够公平、公正得到解决,请您尽快携带相关证据到我局价格举报中心进行联系。感谢您对物价工作的关注与支持,联系电话:5886129、5884862(物价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