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投诉
信件编号 | 1144 | 类型 | 监督投诉 | 提交日期 | 2015-11-30 |
标题 | 支书有权卖这么多耕地吗? | ||||
内容 | 素邱一村在这几年内卖耕地给本村,及外围房基地50亩,都是临近村边的好地。请问一个支书有这么大的权利吗? | ||||
回复人 | 宁晋县北河庄镇人民政府 | 回复日期 | 2015-12-14 | ||
答复内容 | 您好,收到情况反映后,北河庄镇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到村进行了调查了解。所反映的“近几年卖本村及外围房基地50亩”情况为:2002年,经村两委研究并经村民代表会同意,将该村东北角原造纸厂、银粉厂、蜡光纸厂、面粉厂所占的38亩地规划为房基地。该土地归集体所有,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该村从未出现将耕地或者好地发放为宅基地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