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投诉
信件编号 | 5900 | 类型 | 监督投诉 | 提交日期 | 2022-06-07 |
标题 | 噪声 | ||||
内容 | ****凌晨3点就开始施工,严重影响人们正常生活,望有关部门核实关注解决问题。 | ||||
回复人 | 城管局 | 回复日期 | 2022-06-09 | ||
答复内容 |
接反映情况后,执法人员夜晚前去现场调查,通过调查,群众所反映问题地点并未发现夜间施工行为。 第二日执法人员与群众反映问题地点附近的两处建筑工地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其严格按照《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严禁夜间(晚22点至凌晨6点)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同时我局执法人员将会加强夜间巡查力度,严肃整治夜间噪音扰民问题。 感谢您对城管工作的关注,请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