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投诉
信件编号 | 1550 | 类型 | 监督投诉 | 提交日期 | 2016-07-26 |
标题 | 康桥四季未到达交房标准交房,收取物业费 | ||||
内容 | 2015年6月底,康桥四季在未达到交房条件的情况下(未取得竣工验收)通知业主交房,并收取物业费。由于当时未达到交房条件,小区下面还在施工,并且保洁人员还没有到位,所以当时的物业经理(商某某)口头许诺说物业费一直到2015年12月底才开始计算,在得到经理的许诺下我才收房缴纳物业费,但今年6月底,物业通知我交物业费,我把上述情况说了以后,他们说对此事不知情,且物业经理也已换人,还说不交物业费,以后就断水断电,请问领导,1、在未达到交房条件的情况下交房,且保洁没有到位的情况下,是否应该收取物业费。2、物业经理的口头许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当时并不是对我一个人许诺,而是很多人)。3、我想问一下,现在康桥四季第一期是否取得了竣工验收证。4、我想得到领导的准确解答,不要弄一些官话、套话。 | ||||
回复人 | 住建局 | 回复日期 | 2016-08-09 | ||
答复内容 |
康桥四季项目在2013年、2015年两次列入bet36体育在线的房地产整治中,但该小区至今未申请联合竣工验收。 在2015年房地产整治中,凡列入2015年整治名单的,本着“尊重历史、兼顾民生、实事求是”的原则,不管有几项违法、违规行为,均“打包”处理,直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我局和规划局根据房地产整治的有关文件对该项目下达了责令改正以及处罚决定书,该项目参建单位按期缴纳了罚款。 由于该项目没有经过联合竣工验收,小区物业不具备移交条件,且小区物业服务公司至今没有在我局进行备案,因此不具备收费条件。 针对开发建设单位的违规交房行为,我局已责令开发建设单位改正、停止其违法、违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