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投诉
信件编号 | 1670 | 类型 | 监督投诉 | 提交日期 | 2016-09-30 |
标题 | 玉锋家园 | ||||
内容 | 2016年9月30号上午九时 玉锋家园小区大门口被黄退二大队村民用电车,电三轮将路口强行封堵,不让任何人员进出。严重影响小区业主出行和生活,局势发生人员辱骂,放鞭炮大声对骂甚至进入小区扰乱小区业主和物业的生活。 据说起因是由于玉锋家园的土地是租用黄退二队的耕地而发生争执 业主想知道事实 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农民耕地是不能用于商品房建造和出售的 当初是怎么通过的检查部门的和审核部门的,城建局和规划局难道没有备案吗? 请实查情况 小区入住一年多了,物业当时房产证入住一个月就能办下来,到现在还办不下来? 业主想知道哪里出问题了 | ||||
回复人 | 国土局 规划局 | 回复日期 | 2016-11-08 | ||
答复内容 |
网民所反映地块位于bet36体育在线和平路南、西仓路东、汪洋沟西,面积0.6667公顷,全部为黄退二村集体耕地。2012年5月17日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土地征收。 2013年9月24日,县政府批复该地块土地出让方案,决定挂牌出让该宗住宅用地。2013年10月24日,我局发布挂牌出让公告,按程序进行土地挂牌出让。11月27日,宁晋县金锋房地产公司以520万元的价格竞得该宗土地,12月11日,金锋房地产公司交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2013年12月12日,经县政府审批,为宁晋县金锋房地产公司颁发了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宁国用【2013】289号,面积6667平方米。(国土局) 玉锋家园项目方案于2012年5月31日通过规委会审批。我局于2013年1月15日对其出具了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不应大于2.8、建筑密度不应大于25%、绿地率不应小于30%),开发单位擅自开工建设该项目时却擅自增加层数及栋数致使小区面积超容积率、超密度,楼座建设时超出土地证用地边界,因此各项指标与当时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不符、与规委会审批方案不符。 因以上问题该项目2015年被县委、县政府列入房地产违规整治活动名单,开发单位接收整治,并在2015年12月份交纳了罚款。(规划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