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投诉
信件编号 | 1759 | 类型 | 监督投诉 | 提交日期 | 2016-11-26 |
标题 | 汇龙石材无照经营排放垃圾扰民 | ||||
内容 | 领导你好,友谊大街六中西行50米和南塔庄405乡路交叉口南行100米,金立机床对面、汇龙石材、无照经验!每天排放废石材废料垃圾!严重影响环境卫生!希望有关部门早日进行查处。对周围邻居百姓有个交代 | ||||
回复人 | 市场监督管理局 城管局 | 回复日期 | 2016-12-07 | ||
答复内容 |
我局接到反映问题后,立即安排城区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张鸿、刘彦辉对所反映的汇龙石材无照经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查,汇龙石材厂确实属于无照经营,现汇龙石材已清除垃圾,正按照法定程序对其立案处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