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投诉
信件编号 | 2271 | 类型 | 监督投诉 | 提交日期 | 2017-09-29 |
标题 | 民办幼儿园收费问题 | ||||
内容 | 宁辉幼儿园在收取十月份幼儿园学费时,十月一法定的国家节假日八天不上学,民办幼儿园还收取正常上课的费用,身为民办幼儿园本来学费就高,十月放假的八天费用是不是不应该向家长收取学费,希望领导关注及回复,其实每一位家长并不缺这一二百块钱,只是感觉幼儿园的霸王条款让好多家长接受不了,谢谢领导关注! | ||||
回复人 | 物价局 | 回复日期 | 2017-10-19 | ||
答复内容 |
按照《河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 幼儿园收取的保教费、住宿费按月计算,由幼儿家长自愿选择按月或学期缴费。幼儿园可在月初或学期开始预收本月或本学期保教费、住宿费,月底或学期末按以下计算方法结算,不得跨月或学期预收。 当月幼儿实际在园时间(即出勤天数,不足一天的按整天计算)不足一个月(因幼儿方原因)保教费、住宿费按以下方法计收:实际在园时间为0天的不得收费;实际在园时间1-10天的,按月收费标准的50%收取;实际在园时间11天及以上的按整月计收。因幼儿园原因(如设施改造等)导致幼儿实际在园天数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在园天数收取(一月按22个工作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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