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投诉
信件编号 | 6717 | 类型 | 监督投诉 | 提交日期 | 2023-04-17 |
标题 | 拖欠工资 | ||||
内容 | 本人于2023.2月在*******务工,结果发生工伤,对方只负担了医药费,现在又以不需要员工为由,在我养伤期间辞退我,最主要是在火锅店务工期间工资由谈好的一天90元,改成一天80元,要求对方补齐工资,支付工伤期间误工费。 | ||||
回复人 | 人社局 | 回复日期 | 2023-04-18 | ||
答复内容 |
劳动监察工作人员迅速与反映人取得联系,告知反映人,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之规定,携带相关资料尽快到我单位接受调查询问,如属于劳动监察受理,将迅速启动劳动保障监察立案调查程序,快受理、快立案、快解决,确保劳动者能够尽快拿到合法的劳动报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