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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 3444 | 类型 | 在线咨询 | 提交日期 | 2020-03-12 |
标题 | 独生子女 | ||||
内容 | 父母现有一个女儿,父母年龄已经六十多岁了,是不是可以领取独生子女补贴了。需要什么条件? | ||||
回复人 | 卫生健康局 | 回复日期 | 2020-03-13 | ||
答复内容 |
《河北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扩大试点工作方案》冀政办函【2005】27号文件规定: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是在各地现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基础上,针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和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由中央、省、市、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奖励扶助的一项基本的计划生育奖励制度。 国家规定的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2、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1973年至2001年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4、年满60周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