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
信件编号 | 3541 | 类型 | 在线咨询 | 提交日期 | 2020-04-20 |
标题 | 紫金嘉园房本 | ||||
内容 | 你好,想问一下紫金嘉苑什么时候可以办理房本? | ||||
回复人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回复日期 | 2020-04-22 | ||
答复内容 |
有群众询问“紫金嘉苑什么时候可以办理房本”? 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63号)》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规定,依据连续登记原则和依申请登记原则: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 该项目需要开发单位携带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竣工材料等相关资料到宁晋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之后小区业主方可与开发单位共同申请分户转移登记。 以下是办理分户转移登记的材料和办理地点: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和询问笔录(原件)(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有纸式的);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 3、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房屋需提交已备案的买卖合同(原件); 4、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原件)。 办理地点:宁晋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资料提供齐全,我局会及时予以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