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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 381 | 类型 | 在线咨询 | 提交日期 | 2014-11-27 |
标题 | 东陈的社会抚养费是多少?具体数有吗? | ||||
内容 | 东陈的社会抚养费是多少?具体数有吗? | ||||
回复人 | 宁晋县计生局 | 回复日期 | 2014-12-11 | ||
答复内容 |
您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和《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农村居民的,按不低于本乡、民族乡、镇农村居民上年度人均纯收入二点五倍征收,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三个子女的,按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征收金额加百分之百征收;生育第四个以上子女的,征收金额以此递进累加。如2014年政策外生育的话,北河庄镇2013年度纯收入7416元,政策外生育二胎标准为3708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