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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 4051 | 类型 | 在线咨询 | 提交日期 | 2020-09-21 |
标题 | 粮补 | ||||
内容 | 领取粮补的地亩数和承包土地证上的地亩数不一致,粮补的地亩数少于承包土地证上的地亩数,怎样补回来? | ||||
回复人 | 农业农村局 | 回复日期 | 2020-09-23 | ||
答复内容 |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原则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再给予补贴。 各户面积核定由乡镇将所辖区域内符合条件的耕地面积以村为单位进行审核汇总,并对数据真实性负责。 如出现领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亩数与承包土地证上亩数不一致情况,请联系村委会查看地亩册确定土地性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