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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 4641 | 类型 | 在线咨询 | 提交日期 | 2021-04-27 |
标题 | 何时发放房产证? | ||||
内容 | 雍和乐居于2017年12月份交钥匙予以使用,同时代收契税和维修基金,咨询何时发放房产证? | ||||
回复人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回复日期 | 2021-04-30 | ||
答复内容 |
经调查,该小区土地使用权人为石家庄雍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目前该公司尚未向我局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63号)》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规定,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按程序,首先,由开发单位携带符合规划的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证等相关资料到宁晋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然后,咨询人与开发单位即可持以下资料到宁晋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共同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和询问笔录(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有纸式的);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 3、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房屋需提交已备案的买卖合同(原件); 4、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