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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 5011 | 类型 | 在线咨询 | 提交日期 | 2021-08-07 |
标题 | 社保转移手续 | ||||
内容 | 咨询下2018年上编老师之前的社保(养老、医疗保险等)怎么转移回来,需要什么手续? | ||||
回复人 | 人社局 | 回复日期 | 2021-08-10 | ||
答复内容 |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按照《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经办规程(暂行)》(冀人社规〔2018〕3号)之规定,参保人员从企业流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目前,您只需向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出具后交由新就业单位办理后续流程即可。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对我们的工作还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给我们提出,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 |